集成电路设计总体框架课程设置应支持培养目标的达成,课程体系应支持各项毕业要求的有效达成。
(1)通识教育类学分占总学分的40%左右。主要包括:①思想政治教育和人文社会科学课程学分,约占总学分的15%;②数学和自然科学课程学分,约占总学分的15%;③经济管理课程学分;④外语课程学分;⑤计算机信息技术课程学分;⑥创新创业课程学分;⑦体育课程学分。各高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学分。
思想政治教育利于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文社会科学类教育能够使学生在从事工程设计时考虑经济、环境、法律、伦理等各种制约因素。
数学和自然科学教育能够使学生掌握理论和实验的方法,为学生将相应基本概念运用到工程问题的表述和恰当数学模型的选择当中,并能进行分析推理奠定基础。
(2)专业教育类学分占总学分的50%左右,其中学科基础及专业类课程约占总学分的30%;
(3)综合教育类学分占总学分的10%左右。主要包括:①心理与健康教育;②学术、科技与创业活动;③文体活动;④跨专业选修课;⑤社会实践及自选活动等。
(4)总学分中,实践与实训教学学分(含课程实验折合学分)所占比例应不低于25%。各高校可根据具体专业的特点进行确定,专业类实践环节应能体现电子信息领域进行产品开发和设计、技术改造与创新创业、工程设计和分析、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的培养。
理论课程
通识类课程
除国家规定的教学内容外,人文社会科学、外语、计算机文化基础、体育、艺术等内容由各高校根据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确定,其中人文社会科学类知识包括经济、环境、法律、伦理等基本内容。
数学和自然科学类包括高等数学、工程数学、大学物理等基本内容,各高校可根据自身人才培养定位提高数学、物理学(含实验)的教学要求,以加强学生的数学、物理基础。
各高校应结合自身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专业实际情况,开设融合专业发展与社会科学内容的创新创业类通识课程。